风景园林与景观规划究竟存在着多大本质上的区别呢?我们不妨对二者进行一下比较。对关于风景园林的解释,这里引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有关论述:“园林学(即风景园林——笔者注)是研究如何运用自然因素(特别是生态因素)、社会因素来创建优美的、生态平衡的人类生活境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是随着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目前包括传统园林学、城市绿化和大地景物规划3个层次。传统园林学主要包括园林历史、园林艺术、园林植物、园林工程、园林建筑等分支学科。园林设计是根据园林的功能要求、景观要求和经济条件运用上述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来创造各种园林的艺术形象。城市绿化学科是研究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确定城市绿地定额指标,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系统,其中包括公园、街道绿化等。大地景物规划是发展中的课题,其任务是把大地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当作资源来看待,从生态、社会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3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在开发时最大限度地保存自然景观、最合理地使用土地。规划的步骤包括自然和景观资源的调查、分析、评价;保护或开发原则、政策的制订;规划方案的编制等。
关于景观规划的解释,我们先看一下国内学者中有代表性的论述:“景观设计学(即景观规划——笔者注)是一门关于如何安排土地及土地上的物体和空间以为人创造安全、高效、健康和舒适的环境的科学和艺术。根据解决问题的性质、内容和尺度的不同,景观设计学包含两个专业方向,即:景观规划(LandscapePlanning)和景观设计(LandscapeDesign),前者是指在较大尺度范围内,基于对自然和人文过程的认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具体地说是指为某些使用目的安排最合适的地方和在特定地方安排最恰当的土地利用,而对这个特定地方的设计就是景观设计。
景观学 - 差异认知
景观学
通过以上对风景园林与景观规划内涵和外延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在“城市规划”方面国内风景园林的主流学派与景观学派存在一些不同之外,就整体和大的方面而言,中外学者对两者的解释是基本相同的。而在“城市规划”(包括新城镇和新开发区规划等)领域(这也是某些景观学派学者对风景园林最不满意的地方之一)作为的大小,或者说活动空间的大小,在中国特定的国情下则不是风景园林界自身所能决定的,而是受制于管理体制、政策法规、社会分工和专业设置等诸多因素的。
然而,一些学者并没有正视这种由社会背景和发展阶段所产生的差距,没有正视东西方文化之间存在的差距,同时也没有正视我们民族自身的历史因素对风景园林事业发展所造成的限制,相反为了宣传LA理念的优越性和学术的先进性,有意把风景园林说成是已经落伍和不合时宜的事物,将其归为传统农业社会与小农经济的产物;有意压缩风景园林的空间,将它的作用和功能仅定位在视觉审美的层面;有意将它形容为只会做装点门面的风雅之事,而无视风景园林在现代社会中的探索与进步。
虽然风景园林和景观规划(即LA)不过都是一个名称、一种符号而已,但在特定的文化下,特定的民族中,它就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一种符号了,中国“风景园林”当属此种情形。它虽不是“祖宗之法”,但却深深植根于我们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中。在这方面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他们坚持使用造园学和造景学的名称,意在保护自己的文化传统,保护自己学科的特色,我们能说人家是抱残守缺和水平低下吗?显然不能。所以笔者认为,风景园林没有必要改穿“景观规划”这件所谓的新衣。